南乐县:扎实推进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工作
来源:河南土地网2020-10-30 10:01:04
南乐县自然资源局 姜慧琴 李慧敏 10月28日,南乐县召开县产业集聚区闲置土地、僵尸企业和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动员会,南乐县主管县领导蒋景波到会讲话,县政府办、产业集聚区、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濮阳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要求,自今年6月起,南乐县开展了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和暨产业集聚区低效用地增效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盘活土地利用资源,南乐县成立了县产业集聚区闲置土地、僵尸企业和低效用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解决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闲置、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进一步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实现土地资源更节约更高效更可持续利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产业集聚区闲置土地、僵尸企业和低效用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县领导蒋景波为组长,副县长刘冰和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陈志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督查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部署,督导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制定台帐,挂图作战,扎实推进。
二是严格摸底排查。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商务局等单位配合,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对闲置土地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逐宗进行初核,全面履行调查认定、制定方案、社会公示、处置利用、预防监管等职责;由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牵头,商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等单位配合,对僵尸企业和低效用地进行排查,详细调查,逐一登记。
三是扎实推进整改。要针对排查结果,细化整改措施,盘活土地资源。对已经完成征收且已实际用地,未及时办理供地手续的,尽快全部完善供地手续;对供而未用土地,按照“实事求是、以用为先”的原则,重新盘活利用;对因规划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通过置换或申请撤销批文等方式进行消化。对低效用地,积极与企业协商,采取督促其追加投资、收回、置换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对确定为闲置土地的,针对形成原因,采取开工、置换、收回等三种方式做好分类处置方案,并做好组卷、归档、销号处置等工作。